
加拿大 Partnership
Partnership
更新时间: 2026-03-31
Partnership是加拿大一种常见的法律实体,其全称为Partnership。它属于合并所有制,即由两个或多个个人或公司共同拥有和经营。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,Partnership不具备有限责任,意味着合伙人对公司的债务和义务承担无限责任。Partnership通常不会公开参与市场,而是由合伙人之间协商决定公司的运营方针和决策。在股东和董事方面,Partnership没有任何要求,合伙人可以自由选择合作伙伴,并且无需指定法定代表人或当地人担任董事。此外,Partnership也不需要公司秘书,最低注册资本也没有要求,也无需验资。但是,具体的公司运营规则和责任分配需要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。因此,Partnership不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,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合伙协议来确定。
加拿大 Partnership 基础信息
所有权:
Consolidated Ownership
有限责任:
见备注
公开参与资本市场:
否定
加拿大 Partnership 股东 / 董事 / 秘书要求
股东要求:
无要求
董事要求 ::
无要求
不强制要求法人代表:
正确
不强制要求当地董事:
正确
不强制要求当地秘书:
正确
加拿大 Partnership 注册资本要求
最低注册资本要求:
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。
无需验资:
正确
验资要求:
N/A
加拿大 Partnership 备注
备注:
不是有限责任公司,具体需要看合伙协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