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多米尼加共和国与越南
企业税务比较
更新时间: 多米尼加共和国: 4/06/2026 / 越南: 4/05/2026
比较多米尼加共和国与越南的企业税率、申报到期日、预扣税、增值税、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,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。
多米尼加共和国与越南企业税务比较
基础企业税务比较
企业所得税(CIT)
多米尼加共和国
越南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7%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0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财政年度结束后120天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CIT定稿的截止日期为以下财政年度的第3个月的最后一天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财政年度结束后120天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与提交最终CIT申报截止日期相同(即在接下来的财政年度第3个月的最后一天)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每月15日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季度付款必须在下个季度的第30天之前进行。
预扣税(WHT)
多米尼加共和国
越南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0/0/0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5/10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0/10/27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5/10
资本利得税(CGT)
多米尼加共和国
越南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按27%的标准企业所得税率征税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越南企业:资本利得抈20%标准企业所得税税率征税。外国卖方:自2025年12月15日起,资本转让一般按销售收入的2%缴纳企业所得税。外国实体证券转让:按总销售收入的0.1%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有效税率(ETR)
多米尼加共和国
越南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5.60%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N/A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24.15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N/A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