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韩国与卢森堡
企业税务比较
更新时间: 韩国: 4/04/2026 / 卢森堡: 4/05/2026
比较韩国与卢森堡的企业税率、申报到期日、预扣税、增值税、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,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。
韩国与卢森堡企业税务比较
基础企业税务比较
企业所得税(CIT)
韩国
卢森堡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累进税率:10%(不超过2亿韩元),20%(2亿-200亿韩元),22%(200亿-3000亿韩元),25%(超过3000亿韩元)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3.87%(CIT、团结附加税和市政营业税[卢森堡市,2025纳税年度起])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中期纳税申报表:自中期六个月期限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;年度纳税申报表:自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。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次年12月31日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连同申报表的提交(在选举的情况下允许分期付款)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在收到纳税评估收据的下一个月的月末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不适用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季度分期付款。
预扣税(WHT)
韩国
卢森堡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5/0/0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5/0/0
资本利得税(CGT)
韩国
卢森堡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25(与超过3000亿韩元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司CIT税率相同)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受正常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约束。
有效税率(ETR)
韩国
卢森堡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4.87%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3.24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22.0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18.09%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