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中国内地与巴拿马
企业税务比较
更新时间: 中国内地: 4/04/2026 / 巴拿马: 4/04/2026
比较中国内地与巴拿马的企业税率、申报到期日、预扣税、增值税、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,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。
中国内地与巴拿马企业税务比较
基础企业税务比较
企业所得税(CIT)
中国内地
巴拿马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5%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5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对于年度CIT申报,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五个月内。对于月度或季度临时CIT申报,应在每个月/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提交。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纳税年度结束后五个月内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税款必须在相应会计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内缴纳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季度或月度分期付款应在每个月/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支付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纳税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、9个月和12个月。
预扣税(WHT)
中国内地
巴拿马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N/A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5, 10 - 20/NA/NA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0/10/10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5, 10 - 20/12.5/12.5
资本利得税(CGT)
中国内地
巴拿马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受正常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约束。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率见巴拿马公司税摘要。
有效税率(ETR)
中国内地
巴拿马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3.00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3.33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15.59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18.47%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