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荷兰与巴拿马
企业税务比较
更新时间: 荷兰: 4/04/2026 / 巴拿马: 4/04/2026
比较荷兰与巴拿马的企业税率、申报到期日、预扣税、增值税、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,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。
荷兰与巴拿马企业税务比较
基础企业税务比较
企业所得税(CIT)
荷兰
巴拿马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5.8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5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通常在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五个月。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税款应在评估之日起六周内缴纳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税款必须在相应会计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内缴纳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原则上,在六周内,但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期付款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纳税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、9个月和12个月。
预扣税(WHT)
荷兰
巴拿马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5/0*/0*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5, 10 - 20/NA/NA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5/0*/0*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5, 10 - 20/12.5/12.5
资本利得税(CGT)
荷兰
巴拿马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受正常企业所得税税率(25.8%)的约束。符合条件的参与的资本收益在参与豁免项下免税。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率见巴拿马公司税摘要。
有效税率(ETR)
荷兰
巴拿马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4.47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3.33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22.83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18.47%
